2017年8月19日 星期六

20170819住戶4樓-9號意見單及管委會答覆

1) 管委會依法辦理
2) 管委無當面答覆之法律義務;貴住戶同一問題已敬答多次,請自行參閱。此後重覆問題不再答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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