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9月22日 星期三

回覆住戶意見

  答覆如下:

1,市府環保局要求[市民自行瀝乾廚餘]後再交付清潔隊回收。管委會依市府行政指導,於本社區張貼市府公告,依規定辦理。為避免公共區域造成環境衛生問題,滋生蚊蠅蟑螂與流浪動物覓食製造社區污染。因此懇請住戶遵照市府規定,先在家中將廚餘瀝乾後再交付回收。

2,防疫期間社區防疫辦法依照市府相關規範辦理。

3,社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即報即修,訖今在案件皆已處理完畢。若事涉該所有權人權益事項,依個資法不得公佈。

4,地下停車場為私人產權,除公共設施外皆非管委會法定權責。

5,四樓交誼廳家具金額龐大,超過管委會授權限額;亦非法定社區安全緊急事件。因此,請住戶自行於區權會提案。

6,管委會依法運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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