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7月3日 星期六

防墜設施公告


 

防墜公文

 



回工務局函

 

 

 

京王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函

       址:新莊區民安路18885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承辦人:簡萬福        

       話:(02) 8201-9524

受文者:新北市政府工務局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0703

發文字號:110京字第110070301

速別:最速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普通

附件:

主旨:敬覆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工寓字第1101168523號函。

說明:

一、 前文說明四()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【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,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、公共基金餘額、會計憑證、會計帳簿、財務報表、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、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,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不得拒絕】。

二、 前文說明四()內政部營建署96125日營建署建管字第0960066744號函釋(略以):【至於條例第35條規定內容以外由管理委員會負責保管之資料,其請求閱覽或影印之相關事宜,得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規定之。】

三、 京王社區住戶規約第五條【社區有關文件之保管責任】及第十五條第四項,均已詳訂住戶閱覽與影印相關辦法。唯,查1106月無住戶依該項辦法提出申請。

四、 前文說明三()稱本社區住戶11064日及613日向本社區管委會所提意見單,皆於規約所訂期限內回覆,回覆情形請參閱,https://keionais.blogspot.com/

五、 前文說明三()1,西曬問題;請貴單位指教。2規約申請書附於規約內,住戶可自行影印使用。3公共用水分攤資料依前述三辦理;水費用問題已於110630日函覆貴局,不再贅述。4購買桌椅,將於疫情結束後辦理區權會時,住戶可提案。5整理花草;美感為見仁見智問題。6管委會開會依規約及市府防疫規定辦理。7加入社區群組非管委會法定職權。

正本:新北市政府工務局

副本:

         京王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   

2021年7月2日 星期五

監視攝影機


 

5/30管委會議


 

5/30管理委員會

 京王社區管委會會議記錄

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5月30日下午19:00~19:10

地點:京王社區網路會議

主席:羅云

出席:葉絲緁、李明暖、楊育娟、王麗莉

列席:吳競雄(記錄)


羅主委:因市府宣佈三級防疫,禁止室內五人以上聚會,因本社區住宅緊急電梯有維修之必要,因此利用今(五月三十日)進行臨時管委會網上視訊會議,以完成法定程序。


一、有關住宅電梯故障頻率偏高,經合約維修廠商大同奧迪斯檢查後建議更換老舊零配件,報價金額經磋商後為新臺幣十八萬元。由於金額超過規約對管委會的授權上限,因此原訂於五月十五日舉行區權會以爭取通過本案。唯因疫情原因無法召開。管委會已於五月十五日去函市府工務局請示行政指導。

市府工務局於五月二十日以新北工寓字第100976390號函覆本社區管委會,指導本委會依社區規約第十二條財務運作規定之內容辦理。

因此,提案本委員會,依市府行政指導,按社區規約第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執行。決議:全票通過。


散會。


社區周邊水溝通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