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王社區網路園地
2017年8月15日 星期二
20170811住戶4樓-9號意見單及管委會答覆
1) 謝謝指教。
2) 社區管委會無貴住戶所指法定義務;經查,本社區所在之新莊區公所、新北市政府皆透過網路發佈各種公告事項,皆為合法。本社區管委會僅比照辦理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‹
›
首頁
查看網路版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